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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 安全验收评价询价函

作者:ycjt    更新时间:2017-12-04 15:1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令、《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从事港口经营类业务的企业需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我公司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审查。以同等条件下低价中选的原则确定实施单位。详细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湖北省、宜昌市“十二五”交通规划重点项目,是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重点支持项目和三峡翻坝转运体系关键节点项目。本项目选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新建30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5000吨级)泊位6个,规划用地面积516亩,使用岸线长度624米,设计吞吐量365万吨/年,概算投资81887万元。
目前,本项目基本建设完成,正在进行消防验收。 
   二、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编制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2.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三、报价文件要求
   1.费用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加盖公章)。
   3.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证书(需加盖公章),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业务范围。
   4.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的全验收评价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需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00元),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废;
   2. 所报价格应为包含所有费用的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现场勘查费、评审费、餐饮费、税金等。除此之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对该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确定性金额,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五、报价文件接收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10:00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宜昌交投大厦)2003办公室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0717-6288525
 附件.docx
文件类型: .docx eed52c2d1f96d1b863b4f0a2c08ab871.docx (17.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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