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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宜昌市通航路(迎宾三路-逢桥路)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作者:ycjt    更新时间:2017-11-28 14:48:4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通航路(迎宾三路-逢桥路)市政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7】227号、宜发改审批【2017】3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宜昌市通航路(迎宾三路-逢桥路)市政工程项目起点为规划迎宾三路,线形分别与子窖路、子善路平面相交,终点为规划逢桥路。道路全长1405米,本次道路路面施工范围为桩号K0+030~K 1+371.23,路基施工范围为桩号K0+025~K1+376.23,道路红线宽36米,其中车行道宽22米,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40千米每小时,道路车行道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采用彩色沥青路面,人行道采用荷兰砖铺装。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排水(雨水、污水)、管线综合、道路照明及治安监控及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零事故,零死亡。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用于某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或(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长度不低于 1.4km的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或单项合同长度不低于1.4km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证明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人员证书信息)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承诺函原件)
  (3)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长度不低于 1.4km的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或单项合同长度不低于1.4km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任务管理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8、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考证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9、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 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签订《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13、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失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提供网页截图)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03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18日10时05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1室;(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11 月24 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东艳路 41号(交投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63121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北路169号华祥商业中心
  联系人:刘霞
  联系电话:0717-685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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