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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宜昌白洋港一期工程办公用房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询价函

作者:hxjt    更新时间:2017-08-14 17:48:16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办法的规定及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采取邀请询价方式择优选择宜昌白洋港一期工程办公用房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提供单位,如贵公司有意承担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工作,请按要求回复本函。现将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办公用房项目主要包括一期工程港区办公楼、口岸联检用房及东西大门检查桥的施工,其中口岸联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173.42平方米,主楼建筑地上主体5层,建筑消防高度20.4m,港区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001.40平方米,主楼建筑地上主体3层,建筑消防高度12.90m;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东西大门检查桥下部为框架结构,上部为钢结构。施工合同金额约2194万元。                            
二、服务内容
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2、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①工程进度。②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③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3、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4、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5、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6、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8、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9、负责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10、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三、资质、业绩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以咨询合同日期为准) 有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咨询工作业绩(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至少3人组成的工作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造价咨询工作5年以上,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履约,若后期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实际并未到场开展工作的,招标人将扣除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不予支付。
四、注意事项
1、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员工证明材料。如实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文件。所有提供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被询价的单位应按照询价函要求,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1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密封后回复至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4013办公室,逾期作废。
3、被询价的单位可以不对本招标人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4、报价要求:
①你单位在收到本询价函后,按照总价包干原则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全部内容;
②因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报价内;
③投标单位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④报价时须完整填写报价函,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⑤本次询价设立最高限价10万,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废。
5、招标人根据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评审结束并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在7日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经批准报价次低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且招标单位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单位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本招标人所有的采购活动。
7、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未完整填写报价函及附表的;违反询价函其他约定的。
五、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宜昌交投大厦)
联系人:姚国东 
联系方式:0717-628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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