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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宜昌市长寿路(七里冲路~迎宾大道)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hxjt    更新时间:2017-04-20 11:43:47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长寿路(七里冲路~迎宾大道)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7】55号文件批准建设。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宜昌市长寿路(七里冲路~迎宾大道)市政工程位于三峡临空经济区内,猇亭区东北部,起点接已建七里冲路,终点与迎宾大道相接。路线全长约2.22km,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规划红线25m,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荷兰砖。其中桩号K0+780~K1+020处道路两侧设置7.5m宽单向辅道。
2、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建设工期要求: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等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治安监控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长寿路(七里冲路~迎宾大道)市政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副本原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长度不低于2km的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或单项合同长度不低于2km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任务管理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且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同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有权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9时30分至2017年5月1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4月2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招标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东艳路18号(交投大厦)
联系人: 杨旺
电话: 0717-63462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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