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化 > 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宜昌市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清单制度

作者:hxjt    更新时间:2014-12-26 13:41:2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宜昌市委日前决定,在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政清单”制度,它由个人信息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执行清单四部分组成。 个人信息清单要求“五个提交”,即提交领导干部收入、房产、车辆、投资等事项;提交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提交本人分工、招商引资、联系企业情况;提交本人社会关系情况;提交本人上交礼金情况。 负面清单重点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送礼、违规受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乱发津补贴;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矿山资源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带彩”娱乐;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违规用人;严禁损害群众利益。 责任清单要求,党委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必须落实好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必须明确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等“十个必须”。 执行清单要求每年向党委和纪委报告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情况,主要做到“六个报告”:报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制定出台新的廉政举措情况、开展廉政教育情况、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开展廉政检查情况。

关注宜昌交投 扫描二维码

技术支持:湖北聚诚网络Copyright © 2021 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鄂ICP备14012262号-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17-628 8528 举报邮箱:136919810@qq.com